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务派遣人员1名(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二)绍兴市户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4日后出生);
(三)具有机动车驾驶执照。驾驶技能娴熟,驾龄10年以上,且近五年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
(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2: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滨海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3楼302办公室)。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驾驶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一份,近五年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相关证明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一份。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谈)形式,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如报名人员较少的,可酌情直接采取面试(面谈)形式。面试(面谈)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果在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在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劳务代理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沛锦;联系电话:89181215。
报名登记表.docx
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