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苑街道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通知
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条件
1、 热爱首都、热心公益、崇尚文明、礼貌待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2、 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城乡居民,社区“4050”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3、 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4、 年龄要求:男18—58,女18—55岁
5、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心脏脑血管病,无心脏病等慢性疾病(以市、区级医疗单位体检证明为准)
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
主要任务是维护站台秩序文明,引导乘客排队乘车,疏导高峰客流,帮助乘客解答问题,咨询指路等公共文明引导服务。
工作时间以日常工作日早晚高峰为主,每日总计服务时间为4-6小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调整上岗时间。
服务待遇及试用期
1、 岗位性质。公共文明引导员岗位为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服务岗位,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
2、 岗位补贴。应招人员经批准并签署上岗服务协议后,按照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给予岗位专项服务补贴,标准为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关于保险。鉴于岗位性质,市财政不承担风险补偿保险经费。
3、 试用期。应招人员经批准后有一个试用期。在此期间如发现本人由于思想品行以及身体健康等缘故不适于在此岗位服务的,可解除协议。试用期间合格者,经批准可正式上岗服务。
招募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2019年4月中旬,面试请带半年内的体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