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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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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hcxjsj.yanche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表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之间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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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聘条件中的“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须在报名前取得;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9.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7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fhcxjsj.yanche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025年1月6日至1月11日,期间每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11日18:00;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本公告获取;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考生可以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 http://zfhcxjsj.yancheng.gov.cn/)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人员聘用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监督

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5-68666826。

监督电话: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1610369。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0515-8842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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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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