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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建湖县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36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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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建办发〔2021〕21号)文件规定,建湖县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建湖县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等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岗位要求

1.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前教育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卫生保健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医药卫生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保育员:年龄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保育员资格证书者优先。

4.会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职称者优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建湖县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③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4)幼儿园教师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选择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参加面试和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考试工作由建湖县教育局、县国投公司以及相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通过报名初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方式,其中上微型课6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 。技能测试包括绘画和键盘弹唱,各占20分。

(2)卫生保健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幼儿保健方面的技能。

(3)保育员:面试由自我介绍、讲故事和现场答辩三个部分组成,其中自我介绍20分、讲故事50分、现场答辩30分。现场答辩内容为保育员在园一日活动流程、保育技能操作常识、班级突发事件处理等。

(4)会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会计方面的专业技能。

2.确定笔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幼儿园教师岗位按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相关要求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资格复审。

笔试前,县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以及报名时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县教育局二楼219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905号)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建湖县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4.笔试。

笔试由县教育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得分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依据);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得分计算。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3.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制,各招聘单位与建湖县创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建湖县创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0515-80600072(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组)

附件:

1、建湖县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建湖县部分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建湖县教育局

建湖县国投公司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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